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主要包括:中長期出口賣方信用保險、中長期出口買方信用保險和海外投資(政治風險)保險。
1、承保范圍
....合同金額在100萬美元以上,收匯期限超過360天的大型成套設備、機電產品或船舶等資本性或半資本性貨物,技術成熟、國產化程度為60%~70%(船舶50%)以上,或回報率較高的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如公路、橋梁、電站等融資項目。
2、承保風險
○ 中長期出口賣方信用保險
a) 負有還款責任的各方倒閉、破產、被接管或清盤,或喪失償還能力
b) 進口商或其還款擔保人自商務合同規定的付款之日起未履行還款義務
c) 進口商因故單方面停止或終止執行貿易合同
d) 進口商所在國或任何與償還債務或履行商務合同規定的付款義務的第三國政府頒布法令實行外匯管制,限制匯兌
e) 進口國與中國或任何有關的第三國發生戰爭、敵對行為,以及內戰、叛亂、革命、暴動或其他騷亂,或發生不可抗拒的其他事件,致使合同無法執行
○ 中長期出口買方信用保險
a) 海外進口商或借款人喪失償付能力
b) 進口商或借款人拖欠或拒付貨款
c) 進口商單方面終止或取消合同
d) 貨幣不能兌換或匯出
e) 項目所在國發生戰爭、革命、暴亂或其他政治騷亂
f) 項目所在國取消或限制已執行的進出口合同
g) 項目所在國政府宣布延期支付債務
○ 海外投資(政治風險)保險
a) 沒收 指東道國對外國投資企業征用、沒收或國有化,致使其投資全部或部分歸于喪失
b) 禁止匯兌 指東道國或任何與項目還款有關的第三國政府頒布法令實行外匯管制、禁止或限制匯兌
c) 戰爭 因東道國與中國或與任何有關的第三國發生戰爭、敵對行為,以及內戰、革命、叛亂、暴動或其他騷亂等,以致不能繼續經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