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預算外資金?
預算外資金屬于國家財政資金的范疇,它是與預算資金相對而言。
預算外資金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財政制度的規(guī)定設置的。它的范圍、項目和使用方法都必須按國務院和國務院授權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預算外資金是國家預算必要的補充,其收入有規(guī)定的來源,支出有指定的用途,不能違反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
預算外資金是一種特殊形態(tài)的財政資金,這就決定了它既要放在預算之外,又要納入財政管理,接受監(jiān)督。
預算外資金的性質
1、法定性
預算外資金不論是來自國民收入(或GDP)分配部分,還是補償性質部分,其形成、集中和使用,都是根據(jù)國家或國家授權部門的規(guī)定而建立起來的,作為預算外資金,它則反映著各職能部門事業(yè)活動的特點,主要用于解決局部、部分、微觀方面的需要。而由各地區(qū)、各部門或各單位,分別進行組織、使用和管理,因而屬于國家的補充財力。在社會主義公有制條件下,預算外資金既然是財政資金的組成部分,國家財力的一個補充,那么它的形成和使用,同樣是要在國家的法令、制度規(guī)定的范圍內進行。
2、專用性
預算外資金的專用性是與它建立的目的性緊密地聯(lián)系在一起的。它之所以成為國家財力的一個補充、國家預算的輔助形式,就是因為它的建立主要是用于解決局部的、某方面的特殊需要。一般說來,它的收入有明確的來源,它的支出有專門的用途。絕大部分預算外資金都有收與支的對應關系,從哪里取得的收入,就應該用到哪里,從哪里轉移過來的價值,就應該給哪里補償,盡量維持原有價值的平衡狀態(tài);或者為了解決某些特定需要,而采取預算外資金的籌集方式。
3、分散性與繁雜性
預算外資金是為滿足局部的需要而設立的,因而具有分散性。預算外資金的分散性,可以更好地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和及時地滿足各部門、各地區(qū)和各單位的多方面需要。正因為如此,分散性也就體現(xiàn)了預算外資金項目的繁雜性和數(shù)量的零散性。
預算外資金的作用
?。?)可保證某些專項事業(yè)的需要。預算外資金基本上是根據(jù)事物的特殊需要而設置的,資金來源可靠,資金安排使用主動及時,能解決預算內資金渠道難以解決的問題,還能減輕國家預算安排的一些困難。
?。?)有利于加快事業(yè)的發(fā)展。預算外資金的收入和使用,能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切合具體情況、靈活地加以安排,能積極地促進事業(yè)的發(fā)展。
?。?)有利于調動理財?shù)姆e極性。提高經濟效益。
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必要性
預算外資金的設置,對于各地、各部門和事業(yè)單位因地制宜并靈活機動地進行經濟建設,發(fā)展各項事業(yè)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預算外資金規(guī)模的不斷擴大也帶來了一些問題。由于預算外資金的管理辦法存在一些缺陷,一些本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被轉移到預算外,一些本不應設立的收費項目設立了,一些收費項目的標準被擅自提高了,預算外資金的使用缺少有力的監(jiān)督。預算外資金涉及到的收費、基金的部門和單位越來越多,形成征收主體多元化局面,加上管理的不規(guī)范,嚴重削弱了財政職能,在一定的程度上分散了政府財力,擾亂了政府分配秩序,助長了不正之風,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受到極大的影響。更重要的是這些問題的出現(xiàn)破壞了市場經濟所要求的公共預算的完整性和統(tǒng)一性。這就給我們提出必須進一步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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