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制度改革:今年全部實現聘用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日發布的《2010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表明,2010年我國聘用制度推行范圍繼續擴大,全國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人員的比例達到90%。與此同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工作穩步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核準率為80%以上,全國各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部啟動崗位設置工作。
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目前是創新事業單位管理體制,轉變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表示,2011年我國將推進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設,積極推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出臺,研究制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勵、申訴、競聘上崗等單項規定。2011年,我國將全面完成事業單位聘用制推行工作。
職稱改革:按類別逐步實施
我國現有專業技術人才4500多萬人,職稱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構建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社會和業內認可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機制。2009年,吉林、山東、陜西的部分地市開展了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這項改革與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相銜接,符合教師職業特點,統一了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充分調動了廣大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
改革后,這些地方建立起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其中初級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分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今年,我國將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啟動工程系列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同時研究提出會計、技校、中專等其他職稱系列的改革意見。
工資改革:績效工資全面推開
我國的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改革始于2006年,事業單位隨即實行了崗位績效工作制度,工作人員的收入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構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人表示,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2009年基本兌現到位,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抓緊實施,部分省份基本兌現,其他事業單位正按照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因地制宜、穩慎推進的原則,實施績效工資。同時,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穩步推進。
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也在同步推進。2009年,我國出臺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方案,目前正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等省市開展試點。
改革不搞“一刀切”
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馬凱在全國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座談會上表示,不同社會功能、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事業單位的改革要因地制宜,穩步推進。條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暫不具備條件的允許過渡,不搞“一刀切”。
馬凱指出,目前我國一些事業單位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機制不活等問題,國家支持公益服務的政策還不夠完善。這些問題影響了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迫切需要通過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加以解決。
馬凱強調,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要以促進公益事業發展為目的,堅持分類指導、分業推進、分級組織、分步實施的工作方針。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根據不同事業單位的特點分別實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措施;不同社會功能、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事業單位的改革要因地制宜,穩步推進。條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暫不具備條件的允許過渡,不搞“一刀切”。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事業單位改革不能“一刀切”是基于我國的客觀現實。我國事業單位改革涉及約125萬個單位,4000萬從業人員,數量非常龐大;事業單位的類型比較多,涉及的工作性質、工資界定、福利界定千差萬別,不同地區間也存在著明顯差異。“這些復雜的問題都需要考慮到,如果搞‘一刀切’就會出現明顯的不公平、不公正。”
改革“鐵飯碗”
1995年,啟動改革
我國啟動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如今這項改革已進入攻堅階段。
2006年,收入分配改革
事業單位開始實施收入分配改革,事業單位隨即實行了崗位績效工作制度。
2009年,養老險改革試點
我國出臺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等省市試點。
2010年7月,改革強化公益性
中央編辦副主任黃文平表示,事業單位改革應強化事業單位的公益屬性。
2012年,公開招聘全覆蓋
人社部表示,2012年,公開招聘制度將在全國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實現“全覆蓋”。
2015年,事業單位要分類
2011-2015年的五年時間,我國將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
2020年,建立新管理體制
到2020年,將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
新聞背景:
事業單位為何要改革?
有統計稱,我國有126萬個事業單位,共計3000多萬正式職工,另有900萬離退休人員,總數超過4000萬人。
面對新形勢新要求,我國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后,一些事業單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機制不活。公益服務供給總量不足,供給方式單一,資源配置不合理,質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務的政策措施還不夠完善,監督管理薄弱。這些問題影響了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迫切需要通過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加以解決。(綜合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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